第一章 报价须知
报价人须知前附表
比价人 | 扬州万福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
项目名称 | 大学路南延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服务 | ||||
项目地点 | 大学南路本期工程北起江阳中路,南至开发东路,道路全长1516.026m。 | ||||
比价范围 | 完成大学路南延工程(含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调查识别、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及通过国家有关部门的评审、批复、备案等在内的全过程服务,满足国家发改委相关要求。 | ||||
咨询周期 | 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完成大学路南延工程项目(含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具备报批条件。 | ||||
比价方式 | 公开比价 | 承包方式 | / | ||
报价保证金 | 人民币 / | ||||
报价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资质条件: 符合扬州市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认定二○一六年度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第三方”试点机构的通知》(扬稳办发[2016]31号)认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试点机构名录要求; 3、项目经理:具备扬州市维稳办认可的上岗证 4、需提供近两年扬州市区类似项目工程业绩两个及以上; 以上证明材料需提供施工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用于审查。 5、报价承诺书。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是否接受 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 ||||
报价文件份数 | 报价文件要求正本1份,副本1份 | ||||
现场查勘 | 报价人自行查勘现场 | ||||
澄清及答疑 | 报价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17年 9 月 4 日上午10:00前 方式:传真、电子邮件 比价人澄清的时间: 2017年 9 月 4 日 下午14:00前 | ||||
报价截止时间 | 2017年 9 月 5 日9时 30分 | ||||
报价文件递交 | 地址 | 扬州市史可法路58-21号 扬州万福公司 | 地点 | 万福公司二楼审计处 | |
最高限价 | 6.5万元(人民币) | ||||
标书装订 及密封要求 | 1、报价文件应单独封装,加盖报价单位法人公章及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印鉴。封袋上应写明比价人名称、工程名称和标段及报价人的名称。 | ||||
评标办法 | 取有效报价(不包括报价文件被评为严重不符合要求的单位)的报价人中,最低价者中标;如报价相同,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报价人的资质、业绩等综合评定确定中标人。 | ||||
合同结算方式 | 本合同价款采用 固定总价合同 方式确定。 | ||||
解释权 | 构成本比价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比价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比价报价阶段的规定,按报价人须知、评标办法、报价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比价人负责解释。 | ||||
联系方式 | 比价人:扬州万福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地址:扬州市史可法路58-21号扬州万福公司 电话:陈主任18936228190 现场查勘:张主任18936228181(踏勘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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