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用水务集团零星房屋维修工程施工单位预选名录库项目.docx
因我公司零星房屋维修工程需要,根据扬州市城建国有资产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工程管理制度》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零星房屋维修工程项目规范管理,经研究决定建立零星房屋维修工程施工单位名录库(2018年度-2020年度),现对施工单位名录库进行招标。
1.项目概况
1.1招标人:扬州公用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1.2项目名称:扬州公用水务集团有限公司零星房屋维修工程施工单位名录库入库项目
1.3项目内容:因办公室、出租房等建筑物需要的零星房屋维修等工程。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合法企业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不分主、增项差别)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近3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同时要求类似工程施工经验(挂靠其他企业资质的单位或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2.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项目经理证或小型项目管理师证,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3投标人需提供当地或所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单位和法定代表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单独提交告知函,告知函须在有效期内,无告知函的投标单位将被拒绝);
2.4投标人须承诺近三年内单位或法定代表人未被有关部门行政处罚、通报等被禁止或限制参加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且未尚在禁止期限内的;
2.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或存在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关系的单位都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2.6投标人企业工商注册地必须在扬州市区行政区内;
2.7近2年承担过扬州市区建筑装饰装修相关工程的施工单位,且信誉良好;
2.8投标人须提供为所有参加扬州公用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投标人公司的人员购买保额不低于100万的安全生产责任险的承诺函。
2.9投标单位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岗位职责、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经评标后将进入扬州公用水务集团有限公司零星房屋工程施工单位名录库(以下称为名录库)。
4.投标文件应提交的资料
4.1有效的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4.2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4.3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5被授权代表身份证;
4.6其他需提供的资料。
注:上述相关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相关证书、证件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名录库期限
5.1本次名录库期限2年(施工期间如出现质量不合格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入库资格)
5.2每年根据我公司名录库考核办法对名录库施工单位进行测评,对不符合条件的施工单位,将取消其入库。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5月20日17:00分;
6.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投标文件未密封或未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送达地点:扬州文汇东路249#扬州公用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企管部。
6.4联系人:朱骏联系电话:18952758929
7.评标方式:
招标人将组织相关人员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对于审查合格的单位再进行现场实地考察,综合确定合格投标单位,入选数量原则上不超过3家。(评标细则详见附件)
零星房屋维修工程施工单位名录库入库评标细则
一、经济评分:60分
各投标单位明确零星房屋维修工程结算让利系数,按照合理低价原则进行评选。评标基准价计算原则为:若有效投标文件<5家时,取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5家时,去掉其中的1个最高价和1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评标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投标报价与基准价相比的偏差率,每高1%扣1分,每低1%扣0.5分,(最多扣30分)。
二、资格评审:40分
1、资质:10分
1.1企业资质5分: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得5分;
1.2项目经理5分:一级建造师得5分,二级建造师得3分,项目经理证或小型项目管理师证得3分。
2、提交投标文件:10分
2.1提交投标文件5分:提交资料满足招标要求的得5分,否则不得分;
2.2质量与安全文明施工承诺5分:承诺按规范要求与安全文明施工的得5分,否则不得分。
3、拟投入情况:10分
管理人员配备齐全的得10分,基本齐全的得5分,不齐全的不得分(需提供人员社保)。
4、业绩:10分
投标单位在2013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建筑及装饰装修施工或修缮的工程业绩有一个得1分,优质工程每个加0.5分,满分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