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供热有限公司大学南路与开发路热网改造工程地埋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标。
一、项目名称
扬州供热有限公司大学南路与开发路热网改造工程地埋管采购招标
二、招标内容、规格及数量
直埋管李尔线
Φ325×8/φ720×10(芯管φ325×8,外套管φ720×10)4段(见详图)
详图见附件(一)
三、技术指标:见附件二。
四、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资质要求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具有法人地位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2、投标人具备从事地埋管的销售相应的资格和能力。压力管道制造许可证需达到A级,企业注册资金需达到1500w以上,且正常经营达到三年以上。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5、投标方拥有产品检验报告。
6、投标方至少拥有3个压力16公斤以上,管径DN400以上管道工程的使用业绩,并提供合同复印件。
报名需提交材料:(报名提交原件备查,复印件装订成册)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代理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相关业绩
(4)提供制造商资格证书
(5)制造厂商的授权书(若投标人不是投标产品制造商)、制造厂商资格声明及贸易公司(作为代理)的资格声明;
(6)质量体系认证ISO9001
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全部加盖企业红色公章。
五、投标须知
1、投标书须盖公司公章,须密封并盖封口章,否则视为无效;
2、投标书内容不全,字迹模糊难以辨认的视为无效;
3、本招标文件是签订采购合同的主要依据;
4、投标单位在开标前,对投标文件及报价必须严格保密;
5、投标方应提供完整的投标书两份,按招标方规定的时间、地点送达招标方处;
6、投标单位须将营业执照、相关证书证件等原件带来由招标单位查验。
六、投标文件组成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地埋管报价表(见附件三)
3、供货期及第四项要求提供的资料
3.1供货期说明:首批次货物以投标方收到招标方采购货物清单之日起7日内送达指定地点,以后批次货物投标法方在收到招标方通知三日内送达招标方指定的地点。如遇设计变更,变更后材料数量超出招标要求,或变更后规格在原招标范围内不包括,招标方给予投标方一定的备货周期,投标方在接到招标方确认后的图纸后5日内送货到现场,如不能满足上述要求,将被拒绝。
七、付款方式
1、合同生效日期起10个工作日内,供方提交金额为合同总价格30%的收款凭据,需方审核无误后在5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供方合同总价格的30%作为预付款。供方按需方核定后的图纸,分段开具相应货物的增值税发票给需方。
2、送货总量达到设计总量的70%左右时,需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设备到货款。如有变更,则在合同基础上作相应增减。
3、供方将货物全部送至需方工地,开具相应图纸内容货物的增值税发票后1个月内,需方支付给供方合同总价的30%作为货款。如有变更,则在合同总价基础上作相应增减。
4、剩余合同总价格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验收合格后1年内没有问题,需方支付给供方该套合同总价格的10%(如有问题,应扣除相应部分):
八、资格审查方法
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合格制。
九、招标保证金:
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整(开标前未到账视为废标),请于2018年6月14日前汇入指定账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514902596710201。未中标单位的保证金在开标后的两个工作日退回,中标单位的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的两个工作日退回。
十、报价说明:
1、本次招标采用固定单价的形式;
2、本次招标实行总价竞标,该报价为中标的最终报价,本次招标不收取任何费用,望投标单位给出具有竞争力的优惠价。
3、报价包含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运费。
十一、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自开标日起90天内,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十二、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的合理最低价中标;
十三、报名要求及相关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8年6月12日9:3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6月14日14:30
开标时间初步定于:2018年6月14日15:0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扬州市运河南路158号通运商贸城27号楼扬州供热有限公司财务审计部
投标文件接收人:殷辉招标咨询联系人;张越
联系电话:051482185678联系电话:0514821856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