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汤汪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扩建、提标及再生水利用工程)的建设需要,需扩大现状排污口的尾水排放规模,为保证安全,拟将扩大现状排污口对航道通航条件的影响进行评价,为对称信息,择优选择相关咨询单位,现进行我公司扬州市汤汪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扩大排污口对航道通航条件的影响评价的招标比价工作。具体信息如下:
一、规模及排放位置:扬州市汤汪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扩建、提标及再生水利用工程)工程建设规模:三期扩建8万吨/日污水厂一座、一二期提标改造18万吨/日、新建5.2万吨/日再生水利用工程,项目建成后尾水最大排放量由原18万吨/日提升至20.8万吨/日。
二、水质排放标准:本项目尾水排放执行国家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T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
三、工作内容:完成本项目的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工作(含数学模型的分析、报告的编制、评审、送审等),并取得有关行政部门的批复文件,后续服务等
四、中标原则:合理低价及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中标单位(以所有投标人的报价的平均价作为基价,然后按投标报价与基准价相比的偏差率,每高1%扣1.0分,每低1%扣0.5分,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得分高者中标。)
五、关于费用:本项目通航安全影响论证服务总费用(含航道测量、水文资料收集、报告编制、文本评审等与评价有关的所有费用),设置最高限价人民币13万元。
六、付款方式:文本完成并通过行政许可审批后一次性付清款项。
七、编制周期要求:含评审周期,要求在合同签订30天完成、需注明完成时间。
八、材料要求:
1、投标文件须响应本函相关要求,否则作废标处理;
2、密封处置并加盖骑缝章;
3、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及公司相关资质许可文件、业绩等材料(可复印件加盖红章,原件备查);
4、2018年8月13日中午下班前,邮寄或书面送达:地址为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汤汪乡汤汪路1#,(扬州市洁源排水有限公司总师办)邮编225000。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迟,联系电话0514-87826155